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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1、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医院的发展要求全面做好人力资源的规划与配置,充分发挥选人、育人,用人,留人的职能。

2、根据医院的发展目标和现实需要制定医院的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容包括部门与科室设置、床位编制、岗位设置、新聘人员任职资格要求等,一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即负责组织。

3、组织制定医院的人才招聘方案,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和科室共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任务,对在试用期和考核期的员工进行考核,并按医院有关录用规定做好调入、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4、定期对医院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的使用效果与效率提出建议性意见。

5、负责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的具体实施,指导各部门和科室制定各级各类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在科室实施考核时进行具体指导。

6、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员工日常的招聘解聘掉岗考核考勤奖罚薪酬发放和员工岗先培训等工作,并与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

7、根据国家有关职称管理的规定,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申报、考试、晋升等工作。制定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核与管理办法,根据岗位需要实施考核与聘任工作。

8、负责审查办理员工的探亲、婚、丧、病、事假等手续。

9、负责员工工资调整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10、准确及时地完成各种人力资源统计报表。

11、按照政策和有关规定做好员工的退休、停薪留职等手续办理等工作。

12、负责全院退休人员有关事宜的管理工作和慰问工作。

13、全院人事档案,按要求上报整理、归档。

14、制定医院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方案,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适时进行检查。

15、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与法规教育,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劳议处理等工作。

1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人力资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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